(四)信用卡新规对消费金融有何影响?
一是互联网金融浪潮愈演愈烈,对银行传统经营理念造成严重冲击;其次,也是市场化的需要。信用卡利率市场化改革必然激发信用卡行业竞争力,促使国内发卡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策略进行调整,逐步形成差异化,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同时,个性化、多元化的信用卡服务有利于刺激个人信用消费,有效提升和促进消费金融行业的发展。
(五)南京出台租金管理新规,加强对租金收付、租金消费金融等方面的监管。
据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南京房地产微政府”12日消息,针对住房租赁市场发布虚假住房信息、违规收费、违规“租房贷”等问题,以及部分企业开展高风险经营活动等问题,、、、、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各方特别是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通知》从机构登记开放、房屋挂牌、网络合同签订与备案、服务收费、住房安全、租金收缴、行业自律、部门联合监管等8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在加强出租房屋放行管理方面,《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公司和网络信息平台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获取主体资格信息。从事租赁业务前,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核对房屋主体及产权信息。网络信息平台经营者提供房屋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上备案责任,并对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负责;应当根据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开业情况下备案或报备的信息,对租赁经营者的资质进行审核。; 发布10个以上单位(室)转租、代理挂牌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核实发布主体的经营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未备案、未开立经营报告,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一律不予受理。机构、房屋租赁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发布房屋信息。对一次租赁5套以上的承租人,网络信息平台运营者应当及时将信息告知有关部门。发布10个以上单位(室)转租、代理挂牌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核实发布主体的经营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未备案、未开立经营报告,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一律不予受理。机构、房屋租赁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发布房屋信息。对一次租赁5套以上的承租人,网络信息平台运营者应当及时将信息告知有关部门。发布10个以上单位(室)转租、代理挂牌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核实发布主体的经营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未备案、未开立经营报告,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一律不予受理。机构、房屋租赁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发布房屋信息。对一次租赁5套以上的承租人,网络信息平台运营者应当及时将信息告知有关部门。房地产经纪人未备案、未开立经营报告,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一律不予受理。机构、房屋租赁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发布房屋信息。对一次租赁5套以上的承租人,网络信息平台运营者应当及时将信息告知有关部门。房地产经纪人未备案、未开立经营报告,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一律不予受理。机构、房屋租赁公司及其从业人员发布房屋信息。对一次租赁5套以上的承租人,网络信息平台运营者应当及时将信息告知有关部门。
《通知》要求,实施房屋挂牌真实性管理,出租或者委托出租房屋的相关单位应当对其房屋挂牌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负责;开馆前,应为出版社申请租赁平台账号。在经营店铺、网站、APP等渠道发布出租物业信息时,应包括物业验证码、位置、用途、面积、图片、价格等,并注明挂牌机构、店铺、人员等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公司、网络信息平台应当通过数据接口向房地产管理部门获取房屋挂牌要求信息,
关于房源信息发布,《通知》要求,网络信息平台应当实现不同单位发布的同一房源信息合并展示,同一单位不得重复发布同一房源信息;及时取消已售出或超过30个工作日未维护的房源。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公司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出租、转租、代理房屋的单位或个人,在不同渠道发布相同的挂牌信息。工作日内通过各种渠道取消。对于信息发布者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等违法情形,并有“
《通知》还提出,实行租赁合同网上签订备案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屋租赁公司应当登录租赁平台或通过系统对接方式进行网上合同签订、登记备案或租赁合同信息实时上报。即时在线注册。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屋租赁公司提供租赁服务或房屋的,应当办理网上签证。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加强租赁机构租金收付管理,对租赁机构租金实施银行监管。
具体要求是,以代租、转租形式开展房屋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机构,应当在南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部门、商业银行的指导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资金监管协议,开具全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该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不得收取其他性质的资金。
房屋租赁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房屋挂牌平台、租赁合同中明示专户信息和收付租金方式。承租人向房屋租赁公司支付租金超过三个月的,房屋租赁公司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和使用“租赁贷款”取得的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并缴纳风险押金。与经营规模相匹配;向房屋租赁机构支付租金的周期在三个月以内的,由承租人决定是否将租金存入监管账户进行管理。
存入监管账户的租金应于住房租赁机构、承租人和监管银行签订三方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协议后的次月初,按月划转至住房租赁机构。
对拒不执行有关规定的,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网信部门暂停其在网络信息平台上发布房源的权限。,并采取纪律措施。
在规范租赁消费金融业务方面,《通知》要求,严禁住房租赁公司等相关主体通过自筹资金或与其他机构合作,为租赁违规和杠杆提供产品和服务。房屋租赁企业及其他有关单位不得以分期租金、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隐瞒、欺骗、强迫承租人使用“租贷”。审慎规范,确保业务合规、风险可控、权责明确。已发生的“租贷”业务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向金融监管部门备案。
(六)信用卡新规对消费金融有何影响?
4月15日,央行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给沉寂多年的信用卡市场扔了一块石头。在消费金融成为市场热点的今天,此次信用卡业务通知的发布,对于信用卡市场乃至消费金融市场来说都是一个利好消息。
中国信用卡市场已经发展了30年,还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1993年、1996年、1999年和2011年仅颁布了四项相关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时至今日,信用卡业务的主要业务规则仍以1999年版为主体制定,其依据是准1990年代的信用卡时代。自2002年中国信用卡时代开启信用卡时代14年以来,中国信用卡市场出现了大量新问题。信用卡市场的很多规则已经与信用卡市场今天的发展格格不入,这也是促使央行做出这一重要修订的背景。本次修订赋予发卡银行很大的自主权,将定价权留给发卡机构自主决定,改变了目前固化的商业模式,增加了信用卡业务的活力,让发卡机构满足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和定位。,选择使用哪种定价策略来吸引客户。
信用卡利率市场化改革即将问世
这次修订最重要的是信用卡透支率的市场化。随着我国银行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实施,信用卡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蓄势待发。信用卡透支利率改革,原固定透支日利率5/10,000,调整为上限仍为5/10,000日利率,而下限为3.5/10,000,设置浮动区间。此外,信用卡中的“多付”(持卡人自有资金),原银行将不支付利息,由发卡行决定是否向持卡人支付利息。
在美国信用卡市场,信用卡利率市场化十分普遍。任何发卡机构都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发展战略,通过利率市场化机制选择自己的产品定位。是美国信用卡业务中具有代表性的发卡银行之一。它通过向因信用记录问题而被其他银行忽视的个人客户发行信用卡,为他们提供服务和信用产品,成功地在美国竞争。成立于信用卡市场,拥有超过600万用户。
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由市场错位竞争决定
目前最长免息还款期为60天,最低还款额为还款额的10%。在实际业务中,免息还款期限采用50天和56天两种标准。此次变更后,开证行将可以自行决定免息还款期的期限。为加强竞争,部分银行可能会推出免息期较长的信用卡产品。最低还款额的变化已经在部分银行实施,最低还款额为5%。这一次,这种变化是通过一项政策来确定的。发卡银行可以自由组合信用卡产品的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这两个条件,实施市场错位竞争策略。
以违约金代替滞纳金符合市场化原则
这次调整的另一个重要变化是取消滞纳金。指信用卡到期还款日实际还款金额低于最低还款金额时,持卡人收取的惩罚性费用。标准是一次性支付最低还款额的5%。取消该模式,改为银行与持卡人就不还款行为达成协议,收取违约金的方式和标准自行确定。
预借现金业务调整与消费金融业务合并
预借现金业务的调整是首次对信用卡预借现金进行分类管理,可以说是在互联网金融对社会经济影响较大的情况下,信用卡利用其先天优势进行的一次重要改革。在增加。
(vii) 谁对网络借贷新规感到恐慌?
编辑 | 元满
尽管行业征求意见已久,但网络小额贷款新规发布的时机,依然让大多数人觉得超出了他们的预期。
有业内人士认为,《暂行办法》的出台直接引发了蚂蚁集团IPO的暂停。11月3日晚间,公告指出,蚂蚁集团决定暂停IPO的原因之一是“金融科技监管环境的变化”。
《暂行办法》在全球最大IPO刚出现时就“封杀”了,但影响力绝不仅限于蚂蚁。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蚂蚁集团等公司及其联合贷款业务主要受《暂行办法》影响。
严格的牌照监管,在金融风险控制的规则下,丰富资本、收缩杠杆是《暂行办法》的一个突出原则。这将给小额贷款行业带来运营规则和业务逻辑的重塑。业内多方将面临合规成本上升的压力:大科技平台推动的联合贷款业务还是一门好生意吗?网贷牌照是否会被消费金融抢走风头,甚至产生新的监管套利?刚刚经历生死,走上小贷转型之路的P2P又被政策“打中腰”,再问去向何方?
《暂行办法》将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对外融资杠杆率限制在5倍以内,即网络小额贷款公司非标融资(银行贷款、股东贷款等)余额不得超过5倍。不是其净资产的1倍;(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倍。同时,单个联合贷款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运营投资比例不得低于30%。
此前,由于联合贷款不包含在杠杆范围内,因此杠杆率并未通过表外(ABS)计算。因此,一些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了过大的贷款规模,注册资本较低,蚂蚁集团也是如此。
根据蚂蚁集团招股书,2020年上半年,蚂蚁集团小额贷款科技平台贡献信贷余额总额2.15万亿元。其中,以花呗、济北(主体分别为 )为代表的消费信贷余额合计1.73万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微贷科技平台促成的信贷余额中,金融机构实际放贷或资产证券化的总比例约为98%。
“我们的商业模式是不使用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开展信贷业务,不提供担保。” 蚂蚁集团在招股书中强调。
根据联合贷款《暂行办法》的要求,也就是说车辆抵押贷款,如果释放1万亿元的贷款,蚂蚁集团需要拨出3000亿元自有资金用于释放贷款。据业内人士初步测算,按照目前的信贷余额规模和监管要求,蚂蚁集团需要将旗下小贷公司的注册资本增至1000亿元,两家小贷公司只能保留一家(在股权管理方面,《暂行办法》要求,同一投资者及其关联方、大股东一致行动人在跨省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两股,或者在跨省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中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1股。省级网上小额贷款公司)。
“核心是提高自有资金的比例,这样一旦有风险,蚂蚁自己要承担的风险不小。这让像蚂蚁这样的公司在做生意的时候更加谨慎,同时减少金融机构可能遭受的损失。” 业内资深人士认为,这样做对蚂蚁的直接影响降低,贷款规模越大,资金要求越高,资金利润率将保持在一定水平,不会随着规模扩大而改变,盈利效果会很大。折扣。
据小微信贷专家季少峰介绍,《暂行办法》还将对开展类似联合贷款业务的企业施加压力。“其实,《暂行办法》已经起草了好几份征求意见稿,这次是提前公布,不等《非存款类贷款组织条例》等更高层次的法律出台。”也是必须的。”
值得注意的是,在11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在谈及金融科技时表示,银保监会,一方面,支持金融业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采取合理措施。创新,同时坚持创新就是服务实体经济,为实体经济做贡献。根据金融科技的金融属性,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统一监管范围。
随着《暂行办法》的公布,不少业内人士认为,网络小贷牌照的“含金量”缩水,不如申请消费金公司,不如申请网络小贷牌照。执照。
根据《暂行办法》银行贷款,网络小账户贷款的运营应主要在注册地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上小额业务贷款业务。对极少数需要跨省级行政区域开展网上小额贷款业务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这意味着监管将加大对全国经营的网络小额贷款牌照的审批权限。此前,这一权力掌握在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手中民间信贷机构,但由于各地监管标准不同,市场乱象频发(如部分机构开展的“现金贷”业务)。
2017年11月2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发布《关于立即暂停网络审批的通知》,要求全国各省暂停审批互联网小额贷款牌照。
据网贷天眼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11月21日,市场上共有网络小额贷款牌照249张,其中已完成工商登记的229张,已过了公示期但未完成工商登记的20张。商事登记。. 从区域来看,网上小额贷款牌照数量主要集中在广东、重庆和江西地区。在这三个地区获得的许可证数量分别为 54、43 和 20 个。
“网上小额贷款在一个省份开展业务是完全没有意义的,而互联网小额贷款想要在全国范围内扩大,需要银保监会批准。不再,这意味着这个牌照是直接批的。”由中国银保监会批准,门槛与难度相同,已全面提升。” 纪少峰直截了当地说道。
此外,根据《暂行办法》规定,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相比小金公司3亿元的注册门槛,小金公司的资产通过ABS()释放民间信贷机构,只要不持有劣质资产,就可以释放资金占用,不属于杠杆率计算范围等。获得互联网小额贷款牌照的意义已经弱于消费黄金。
季少峰进一步指出,国家发展产业的互联网小额贷款只会是非常个体化的,不会是万能的。至于一次性支付50亿元资金,在国内基本上没有多少公司,而且由于杠杆率限制了套利空间,拿到这个牌照意义不大。这意味着互联网小额贷款牌照很可能会成为一个极其小众的牌照,大多数企业都面临转型、转让或退出。
在上述背景下,网络小贷和消费黄金公司的牌照可能“参差不齐”,部分业内人士担心会出现新的监管套利。
在季少峰看来,它一直受中国银保监会监管,是持牌金融机构。如果消费金融通过联贷实现无限杠杆,银保监会肯定会出手。例如,可以通过补充规定或窗口引导等方式加强管理。
“监管部门有必要考虑适当放宽互联网小微企业经营贷款准入门槛,此类业务与消费金牌照之间不存在监管套利空间,也符合配合国家扶持小微企业、扶持产业的政策方向。” 纪少峰说道。
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的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 ”民间借贷的定义中提到,这引起了争议。
小额贷款公司地位的确定也将取决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今年9月16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对业务范围、对外融资比例、贷款金额、业务领域、贷款利率等 银保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行业监管体系建设,与《非存款类贷款机构条例》的实施挂钩。
随着《暂行办法》的出台,申请改造小贷公司的P2P平台或将陷入尴尬境地。
根据2019年发布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83号文”),在合规、股东、转型方案等方面符合要求的网络借贷机构. 范围选择:申请转制为在单个省级地区或全国范围内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
单省区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公司所在地省级行政区域内开展线上或线下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省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贷款公司。全国性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开展网上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83号文”指出,拟转型的网贷机构设立的在单一省级地区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首次实收货币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
同时,申请转制为在单一省级地区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要具体组织实施转制试点工作;申请转制为全国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的,应在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合规评估意见后,向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互联网报告,各地将具体组织实施改造试点工作。
今年9月14日,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各地要加快推进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目前,部分地方已经批准将网贷机构改制为区域内的小额贷款公司,相关部门也已经审批通过了部分地方网贷机构改制为全国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法律法规,各地要加快改造进度。”
9月16日,银保监会也在《关于加强监管的通知》中强调,按照“83号文”转制的机构,要严格资质审核,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但现在这些正在申请转型并已完成转型的P2P平台可能陷入尴尬境地:刚刚达到“83号文”的要求,是否要按照《暂行办法》重新申请”。上述《暂行办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要求,恐怕会让很多寻求转型的P2P平台望而却步。
金融科技行业资深观察家毕彦光直言,他目前看到的《暂行办法》,实缴注册资本10亿只是“入门级”,如果想“升级到满级”做国企过桥垫资,需要实缴注册50亿元资金,实在是太难了。目前,转型后的P2P企业大多已转型为以助贷为主的金融科技企业。但是,从市场定价趋势和监管来看,大家都想拿到一张“牌照”。简单来说,每个人都想要一个“名字”。
“没有进一步明确的政策,P2P改造仍有可能按照《一号》实施。“83号文件”。《暂行办法》提出的要求可能更多是针对已经在做这件事的大型互联网公司的背景。金融科技机构,”接近当地监管部门的人士表示。
季少峰认为,依据“83号文”申请向小额贷款公司P2P平台转型,必须符合《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差异化监管的可能。
“其实这个牌照到底有多少‘含金量’,最多是增加了业务发展的便利性,而不是‘生死符’。当然,如果能拿到,起码能代表平台的合规状态。” 上述P2P平台负责人透露,未来将向纯助贷平台方向发展。
(viii) 银行、消费金融和小额贷款贷款是否应遵守民间借贷新规15.4%的标准
2020年8月20日,《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修正案发布,自当日起施行。规定了“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为标准确定的司法保护上限”。
许多借款人担心新规定对信用卡、银行贷款、贷款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是否有效。
新规的适用范围明明只是“民间借贷”,不包括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法院仍将依据新规的标准判断相关借贷纠纷
此外,您还可以通过在判决书网搜索找到关于信用卡违约金和利息的判决书。基本上以年化24%的标准作为持卡人支付的上限。《关于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
依法依规从严规范高利贷行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贷款的借款人声称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等费用过高,与实际损失显着偏离的,超过年利率24%的总额减免,支持有效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这里的24%标准显然是同期民间借贷“两线三区”的标准。根据“金融机构利率贷款不应高于民间借贷”的思路,也可以明确判断法院对金融机构利率纠纷的相关判决贷款即将全面调整为“以新规定为准。
(九)华北2021年新规无力偿还
总结 如果您在花呗消费后不还款,超过还款日就会逾期,会带来以下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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